(三)持有人在申领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或者持证人离开本市居住的,持证人信息应予以注销。
今年要参加高考的罗凡在网上的帖子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从小就跟随父母来到上海,买房定居,从小学到初中都在公办学校读书,从少先队优秀队长道高三班长,我一走来,除了户籍不在上海,其他的都和当地同学没有什么两样。可现在就因为我的居住证在高考期间过期,现在续签又迟迟办不下来,就让我和高考擦肩而过,这让我如何接受?
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根据制证指令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居住证件由门签发。
对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材料齐全的,受理点收取押金、拍照后,当场发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对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且材料齐全的,受理点出具受理凭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拍照后将有关材料提交相关管理部门。
(1)属于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门认定的父女关系的证明。
受理点对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领人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签字,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学生家长认为,如果按照新规来处理几年前的情况,显然太不公平。对于严格按照当年的办理了居住证,但人事档案不在上海市的情况,有关部门又会如何处理呢?忧心如焚的家长们曾在几天前到人事部门和一位王主任进行了交涉:“我们提了几个问题:第一,如果我们劳动关系在两地,就是劳动关系在原籍的,但是我们人一直在上海的,符不符合办居住证的条件?他说符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问如果是在老家,因为他劳动关系在那里,社保肯定在那边交,像这样的,符不符合?他说你劳动关系在那里,但是人是在上海,你们也符合,也可以办理居住证;那我们就问他,那既然这些条件都符合,为什么我们就办不下来?然后他说你这个大家都在等,因为我们内部出了点问题,大家在查,这些居住证有的是真实的,有的是假的,那我们在严查这件事,你们要耐心等待。”
(三)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从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凡已办理暂住登记、暂住证的来沪人员,其暂住登记、暂住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在本市居住的,应按本实施细则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为了保障来沪人员的权益,加强对来沪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或《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申领条件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居住地受理点提供本实施细则第九条的材料申请换领《上海市居住证》。
区(县)相关部门在收到申领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材料的核定。上海证书制作对符合申领条件的,门应通过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向制证单位发出制证指令;对不符合申领要求的,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由受理点告知申领人。
(1)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2)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沪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有违反《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行为的,依照《上海市居住证暂行》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门注销,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注销相关信息。已被注销相关信息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持有人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事部门还在相互推诿,但孩子的高考和中考就近在眼前,不容多等。如果到4月30号这些考生还不能顺利拿到居住证,将不能参加2009年的中考和高考。加上上海的高考试卷是命题,所用教材与别的地方有所区别,外地的高考报名都已经结束,想转回原籍高考或中考也已经来不及了。
持证人住所、就业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1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办理信息变更。受理点应当将变更信息提交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由各相关管理部门重新确认。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续签的,本人应当于有效期满前10日之内,向居住地受理点提供有关材料办理续签。
(1)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特种岗位上岗证书。
河南来的李先生是在3年前来到上海,并且顺利申请到了3年期的《上海市居住证》,3年来,他一直都在上海工作,并不属于靠挂靠单位骗取假居住证的情况。根据要求,他在3月初就把相关资料送到了人事局的受理窗口。
当记者联系到上海市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后,他先是邮件答复:居住证申办或续办,一直在按正常程序办理。至于这些孩子参加中考或高考事宜,请找教委了解情况。记者立刻回复已找过教委了,负责人又短信告知:居住证是个系统工程,牵头部门是发改委,请找发改委解答。
《上海市居住证》用于办理或者查询卫生防疫、人口和计划生育、接受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和信息。
(三)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家长们着急地告诉记者:“我们找到人事局,人事局回答说是:你们等待就可以了。那我们大家说:孩子要中考和高考,现在老师学校都已经通知了,有一些名字都报不上。那这种情况怎么办?他说:不会影响你们中考高考的,期不能续办无法参加高考出了事情我们负责。那问题是高考时间过了以后谁能负这个责任,谁肯站出来负这个责任,怎么负责?”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般为1年。引进人才申领有效期为3年和5年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聘用或劳动合同有效期。
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具体承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受理、登记和发放。市和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具体承担境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和发放。
4月30号是许多学校对续签居住证考生的最后期限,考生和他们的家长都无法等待。对于原档案在原单位,但居住证并没有做假的考生,相关部门究竟会如何处理?记者为此联系到了上海市教委负责人,对于提供的事情,负责人以短信方式告诉记者,教委并没有提供过。但在人事部门的办理窗口,记者采访到了这样的情况。
李先生告诉记者:“我们提前了两周吧提交材料,在网上第一次提交的时候也通过了,后来提交其他材料的时候,他说你这不能办,就说你们单位进入了怎么回事,我们这个税收,社会保障税收单子,还有这个是办理个人公积金的,税收的。他要求提供的,我们全部都给他提供了,包括学校的证明也有,结果把我们搞的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弄。”
在上海市人事部门的网站上,记者查到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09年2月10号颁布的《关于加强本市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试行意见》,在这个意见中,明确要求申领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的跨地区流动人员在上海工作期间,其人事档案应调入上海市管理。
门是居住证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居住证件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信息、房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登记,并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上海市居住证件包括《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是具有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基本功能的集成电卡。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须交付IC卡押金。来沪人员离开本市时应到居住地受理点,凭原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证手续,交还原卡,受理点退还押金。
对罗凡的问题,相关部门还没有任何人愿意回答。对这些居住证没有做假的考生,相关部门究竟会如何处理?他们能不能顺利参加2009年的中考和高考?中国之声、中国网将追踪报道。上海千名考生因居住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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