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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按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从事门岗、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巡逻、押运等保安服务的保安人员,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必须按照的统一要求进行学习培训,参加机关组织的考试,申领国家保安员从业岗位证书。我国正在努力推进建立保安人员统一考证制度,今后保安员都将持证上岗。受理后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的,上海专业制作各种证件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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